为强化集团食品管理,贯彻落实新食品法,11月27日,辽渔集团公司组织召开食品专题培训,聘请辽宁省食品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大连市政府食品应急专家组成员农绍庄教授就新食品法条款做了解读。培训对象由食品加工单位扩展至整个食品产业链条相关单位及涉及食品应急反应部门,各单位、部门主管领导和专干人员参加了培训。
2015年10月1日,号称“史上严食品法”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正式实施,其法律条文从原来104条增加至154条,70%的原条文做了实质性修订。修改后的食品法明确建立严格的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的业态,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些过程控制的管理制度、追溯制度都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同时,新法进一步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新食品法的颁布实施,将食品管理等级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升到了新的高度。集团公司历来重视食品问题,把产品质量和食品视为企业生存和发展之本,多年来未发生重大事故。面对当前严峻的食品形势,更要以居安思危的心态,通过积极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食品体系、提升标准、优化流程,牢固筑起食品新的防线。
此次培训是集团公司强化食品管理工作的又一项举措。此前集团公司已经组织召开生产经营单位专题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时加以排查解决,并制定下发《食品管理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建立食品风险识别、监测、评估和控制的预防机制。今后,集团公司将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追溯制度;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和完善科学、严格的监管制度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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